摘要: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(ASIC)日前在南澳大利亚联邦法院(Federal Court in South Australia)提起诉讼,诉讼涉及的事项主要关于养老基金MobiSuper Fund的推广。MobiSuper Fund是Tidswell Master Superannuation Plan(下称“Tidswell Master养老基金”)的一个分支。诉讼针对以下各方:
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(ASIC)日前在南澳大利亚联邦法院(Federal Court in South Australia)提起诉讼,诉讼涉及的事项主要关于养老基金MobiSuper Fund的推广。MobiSuper Fund是Tidswell Master Superannuation Plan(下称“Tidswell Master养老基金”)的一个分支。诉讼针对以下各方:

·Tidswell Financial Services Ltd (Tidswell)——一家澳大利亚金融服务(AFS)持牌方及退休金受托人
·MobiSuper Pty Limited (Mobi)——MobiSuper Fund的推广方
·Mobi的AFS持牌方ZIB Financial Pty Limited (ZIB)
·Andrew Richard Grover——Mobi和ZIB的一名董事
ASIC担心,如果专业养老金受托人未能充分监督其推广方的活动,可能会对消费者造成损害。受托人对其推广方的行为负有责任。
ASIC担心Tidswell和ZIB未能采取一切必要措施,确保其各自的AFS牌照所涵盖的金融服务得到有效、诚实和公平的提供。ASIC还称,Tidswell和ZIB都未能充分监督Mobi通过所谓的“一般建议模式(general advice model)”推广Tidswell Master养老基金,这种模式充分考虑到消费者的最佳利益。此外,ASIC还指控Tidswell和ZIB作出有关养老金、保险产品和服务的虚假和误导性陈述。
ASIC称,Mobi通过网络广告活动向消费者提供了免费的“Lost Super”搜索,其主要目的是让消费者加入Tidswell Master养老基金,并将他们的其它养老金余额转入Mobi推广的产品中。
ASIC进一步指控称,在向消费者进行电话营销时,Mobi的客户服务官员在消费者加入Tidswell Master养老基金后的费用节省和等值保险方面做出误导性声明,并提供了不符合消费者最佳利益的个人建议。
ASIC寻求对以下各方进行民事处罚:
·Tidswell和ZIB——因Mobi的客户服务官员给予消费者的建议违反了最佳利益义务
·Mobi和Grover先生——因发起具误导性的互联网广告活动
·Mobi——因在电话营销中作出虚假和误导性声明
ASIC还寻求各种法律声明,包括根据《公司法》(Corporations Act)裁定Tidswell和ZIB未能遵守作为AFS持牌方的义务,以及根据《澳大利亚证券及投资委员会法》(ASIC Act)裁定Mobi(以及Grover先生在知情的情况下也涉及)参与误导性行为。
这一诉讼行动是ASIC在与澳大利亚审慎监管局(APRA)协商和合作之后采取的,APRA也负责根据《退休金行业法案》(SIS Act)对Tidswell进行规管。APRA对ASIC的调查提供了支持,并根据SIS Act在处理与Tidswell相关的事项方面向ASIC提供了某些职权的授权,以达到适当的监管结果。
本文翻译为外汇天眼提供,原文出自ASIC官网